时间:2014-11-27来源:金旗舰散热器 作者:admin1 点击:
2014大连供暖投诉电话(最新)
大连供暖管理部门热线电话
大连市集中供暖办公室
供暖投诉电话:82479080
中山区供暖办
供暖投诉电话:62885357
西岗区供暖办
供暖投诉电话:83679090
沙河口区供暖办
供暖投诉电话:84612806
甘井子区供暖办
供暖投诉电话:86108038
高新园区供暖办
供暖投诉电话:84820391
以下为大连各供暖单位的电话
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供暖投诉电话:83602222、8363393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
供暖投诉电话:6269586686604946
大连国华供暖有限公司
供暖投诉电话:1571235167615712351767
大连泉水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供暖投诉电话:86681889
大连北市万家供暖公司
供暖投诉电话:86885494
大连金诚供暖有限公司
供暖投诉电话:88156392
2014至2015年大连供暖时间
2014年10月21日从大连市建委获悉,全市各供暖站点从11月1日开始,早上6时到8时、晚上17时到19时要进行热态试运行,并且在小区张贴通知,如果在规定时段内家中暖气不热,要及时联系供暖站点进行查看。
大连供暖暖气费收取标准
一、居民住宅收费标准由现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调整为23元。
非居民住宅收费标准由现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调整为25元。以室内净高4.0米为限,每超过0.3米加价10%,不足0.3米不加价,超高的加价累计不得高于30%(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除外)。
中小学(不含职业技术学校及私立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按居民住宅收费标准执行。
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费标准中含保险费0.20元,由供暖单位负责投保。供暖企业不得将该项资金挪用。
三、居民住宅与非居民住宅供暖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供暖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四、供暖期每年自11月15日起至翌年的3月31日。供暖企业应当保证供暖质量,全天连续供暖,保证室温不低于18℃对室温不达标的用户实行退费。
五、供暖费缴费期限自每年5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对逾期缴费的按日加收欠费额3‰的滞纳金。供暖企业可自定优惠措施和办法,鼓励用户提前缴费。
六、根据《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供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辽建发[2005]42号)文件精神,从今年开始实行供暖收费体制改革,供暖费由过去单位为职工交纳改为由单位向职工发放供暖费补贴,由职工个人向供暖企业交纳。
七、供暖费标准调整后,对低保户等生活困难家庭的供暖费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八、本通知各项规定适用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市区范围内)。其它区、市、县供暖费标准调整,由本级政府提出调整方案,履行听证程序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九、有关职工供暖费补贴、困难群体供暖费补贴及保证供暖质量的具体办法措施,由相关部门另行发文。
十、本通知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原《关于调整供暖收费标准强化供暖收费措施的通知》(大价发[1995]68号)即时废止。
大连供暖如何缴费
网银缴供暖费具体程序
1、登录个人网上银行。以浦发银行为例,已经开通该行网银的市民只要登录个人网上银行,就可以看到供暖费缴纳的专门提示。
2、输入大连民用缴费卡上8位联合收费条码编号。
3、按照正常的网银付款操作流程,就可以完成供暖费的缴纳。(注:如果市民所在的供暖区域尚不在网银收费的覆盖范围之内,页面会提示“暂不受理”。)
大连供暖交费截止时间: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供暖价格的通知(2010)》相关规定,供暖费交费期限自每年5月15日起至11月4日止。逾期未交费的按日加收拖欠供暖费总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每个供暖期内,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拖欠供暖费总额的30%,累计不得超过供暖费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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