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发布2019年清洁暖气片取暖补贴政策
一、总体思路
充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热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促进、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群众接受、准确对接、责任落实、安全第一、注重实效、全面完成清洁供热工程、建设绿色经济和高效的原则。协调清洁采暖系统,为五窑都的建设提供环境支持。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共完成5255户93.88万平方米清洁供热工程,其中:
(1)清洁和加热尾部清洁工程:2254户,477000平方米(不包括香县街2243户,674000平方米),包括:中央供暖235户,集中供热39000平方米;1969家庭煤气、41000平方米;50户煤电、6000平方米。
(二)新建煤电工程:2019年,新建煤电工程涉及5个乡镇、10个行政村、3001户、46.18万平方米。
全区清洁采暖工程由地区能源局领导,对全区煤炭改造工作进行全面协调和负责。市建局负责集中供热、煤炭改造工作、相关企业的建设和乡镇(街道)的具体推广工作。
有关乡(街道)办要积极与有关企业联系,尽快完成清洁暖气片取暖工作。
中央供暖和煤炭重整包括负责单位:解放路办公室、辛集街办公室、南街道办事处、通利镇、金庙镇、张成镇、利村镇、姚庙镇、吴村、图门镇。
煤改电涉及责任单位:国家电网尧都分公司、魏村镇、仙底镇、刘村镇、金店镇、嘉德镇、图们镇。
四、采暖设备的选择与安装
(1)在整个区域进行清洁加热的"煤与煤气"项目中选择的加热设备原则上应在已中标的15个气体加热设备企业中进行选择,这些企业由村镇(街道)组织,并根据群众的意愿独立选择每个村庄(社区)。建议在村或社区选用一、两个品牌的设备,以保证运行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
供热设备的安装,由乡镇(街道)组织协调,由供应商企业负责安装。天然气表后至壁挂炉的燃气管道由燃气公司安装至壁挂炉2m,由供货商连接。
(2)根据近两年“煤电”采暖情况,建议全区采用空气源热泵等节能设备进行“煤电”采暖。2017年乡镇机构和村根据群众意愿选择的14家供热设备企业(如果群众不能接受入围的14家企业提供的设备,适用品牌由乡、村两级确定,报区清洁供热办公室备案)。建议村里选择同一品牌的空气源热泵作为机组,设备供应商应保证运行维护管理中的安全。
五、时间节点
(一)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施工
所有有关乡镇(街道)应做好清洁和供热项目的协调工作,配合企业实施工程建设,8月底完成清洁供热工程的建设。
(二)煤改电电网改造
国家电网尧都区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网工程,10月底前完成电网改造。
(三)设备安装
在乡(街道)情况下,设备安装工作应在9月底前完成,以便对加热设备进行良好的顺序,并协调加热设备的调整设备。
六、验收及补贴
(一)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完成后,清洁供热办公室应带头组织和监督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国家和山西发布的工程验收规范和相关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竣工验收,取得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
(2)项目数量和补贴数据的验证与确定。各有关乡(街道)负责组织村、社区对入户天然气数量、供热设备安装数量、供热用气量进行核查登记,并由用户、村(社区)、企业、乡镇签字确认(街道)为了宣传。
(三)资金补助。公告无异议后,相关乡镇(街道)将核实情况报清洁暖气片取暖工程指挥部,经审核后发放补贴..
七、工作责任
乡镇(街道)是实施清洁供热工程的主体。各有关乡(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清洁供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质量监督、工程建设安排、资金使用管理,协调清洁供热工作的实施,定期向区汇报工程进度和资金情况清洁供热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清洁供热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初步检查。
区能源局负责全区“煤改电”工程建设和制定全区“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有关乡镇(街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和用电安全工作,协调国网尧都区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电力保障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相关乡镇(村)街道清洁暖气片取暖工程验收和可再生能源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区集中供热改造和“煤改气”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全区集中供热改造和“煤改气”工程建设,负责“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并监督指导相关乡(街道)集中供热改造和“煤改气”工程及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新建集中供热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技术标准;配合区能源局,区自然资源局做好地热供热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煤改气”气源的调度协调,尽早规划今明两年的气源保障工作,完善清洁供热电、气集中供热价格政策。
市环保局负责国家、省清洁、采暖锅炉排放标准的实施,负责环境监理工作,负责整个区域的实际村和超低排放装修工程的审批。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镇(街道)做好农村清洁供热改造和入户确认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镇(街道)做好农村清洁供热政策宣传。
区金融改革局负责筹集本级资金,积极落实中央资金的及时到位,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争取更多的市政资金支持,按照区清洁供热办公室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分配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区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督促有关镇(街道)编制供热方案,督促有关镇(街道)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土地审批,督促有关镇(街道)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特种设备锅炉的使用、登记、安全节能和侧检工作,并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对该地区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依法对煤炭生产销售企业的煤质进行监督抽查;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名单。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清洁供热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区内交通警察大队负责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燃煤货车的运输进行调查处理。
区交通局负责清洁煤的公路运输和保障。
国家电网尧都区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加强与有关乡镇(街道)联系,及时了解电网改造需求,今年和明年尽快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市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安全稳定供应..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实施。
八、保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美满空虚区干净取暖和事情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吴勇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忠义、副区长孔令泽、汤晓燕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能源局局长董世明兼任,副主任由区能源局副局长靳占武担任。有关镇(街道)党政领导是本辖区清洁供热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副主管是具体责任人,乡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承包村内住户,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各乡(街道)对辖区清洁供热、集中供热和“煤改气”工程的安全质量负总责,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属地所有制原则,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相关企业应直接负责各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通过清洁和加热工作全过程,延长安全和质量工作,规范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三)整合优化资源,规范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现有供热供风市场,建立严格的市场管理标准。引入市场竞争,严厉打击现有市场的违法行为,如价格垄断、气源不足、服务质量差、安全风险高,不利于清洁供热工程的推广,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
(四)坚持法治,牢牢把握底线。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程招标和财政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规定和阳光运行。监理、审计、财务部门要跟踪监督,跟踪查询效果,确保项目运行的法律依从性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五)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清洁的加热技术培训和教育基地、村镇、街道、村庄和社区,参观清洁的取暖设备,学习清洁的加热方法。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清洁供暖工作的舆论引导,营造全民积极参与和支持清洁供暖改造的良好氛围,营造全民参与大气污染治理的氛围。
(六)加强工作监督检查,严肃考核问责..全区坚持一日报告、一周调度、十日报告、一个月观察、一年考核制度,表彰工作努力、成效好、完成工作任务,对进展缓慢、影响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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