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用三年时间大力减少重污染天数,显著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升蓝天幸福感人民的。
清洁供热改造作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之一,其效果对于打赢蓝天保卫战至关重要。在2020年各地最新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之中,强调了清洁供热的相关工作。下面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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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蓝天保卫战清洁供热成为各地城市重要一环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或者火电发展规划,鼓励建设大型热电联产工程大型区域热源工程,推广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
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先采用清洁能源供热。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民用散煤置换补贴政策,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电能、燃气、沼气、地热等清洁能源。
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推广使用清洁型煤和优质煤,限制高灰分、高硫分散煤的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燃烧炉具,淘汰低效直燃高污染炉具;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电能、燃气、沼气、地热能等清洁能源。
加强农作物秸秆、沼气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促进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和发展,推广新型外墙保温节能材料的使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旧热网改造。
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统筹城市建设,推进燃煤供热区域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之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式燃煤供热锅炉;建成的燃煤供热锅炉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之内拆除。
鼓励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农作物秸秆能源化进程,促进农村清洁能源的替代、开发和利用。
《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咸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热源规划布局,逐步扩大城乡集中供热范围;新增供热全部使用清洁能源,优先发展分布式清洁能源供热。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之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式燃煤供热锅炉;建成的燃煤供热锅炉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之内拆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散煤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推进燃煤(有偿)清洁能源向人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的转变。以电代气,替代地热、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铜川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促进热电联产余热覆盖范围的合理扩大;新增供热应当使用清洁能源,优先发展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热。
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燃煤机组应采用先进的洁净煤燃烧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在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之内,提供餐饮、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政策,促进秸秆肥料、饲料、能源、工业原料和食用菌基材料的发展,逐步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清洁供热》要推进。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清洁能源供热应优先考虑并逐步取代低效的污染能源消费模式。
农村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生物质能、沼气等清洁供热工程,有条件的地区要发展集中供热。
《日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日照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调整能源结构,做好电力、天然气管网规划,积极推进气电代煤工作,促进清洁能源的利用。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之内的锅炉、窑炉改造规划,对直接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的小型锅炉、窑炉予以淘汰、拆除。
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规划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调整优化供热布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鼓励工业园区实施煤制气或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促进余热余压梯级利用,建设生产热源和热网,推进集中供热和集中供冷,清理分散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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